中国网购网 - 网购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新闻资讯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新闻资讯 >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9.biz | 商业搜索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信息来源:zgwgw.com   时间: 2020-09-02  浏览次数:4

你是网购达人吗?你是否也买到过假货?遇到这些情况你知道该如何去维权投诉吗?昨天(8月19日),市商务局嘉宾做客《法治热线》,为你网购遇到的那些烦心事来支招。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左:法治热线主持人  施瑶

中: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辉斌

右: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章柏林

普法知晓率调查

《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检察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法学会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咸宁市商务局

本期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案例:

今年春节前,赵先生准备为员工发放福利奖品,经过选择比较,最后选择某网购平台上一款销量较高、好评较多、无差评的店铺购买了一批进口巧克力和卖家宣传搭售的法国进口红酒,赵先生收到快递件订单上显示卖家为某贸易有限公司,赵先生打开后发现这些巧克力和红酒从说明、保质期、生产日期到配料表等所有的产品信息标签都是外文,均没有任何中文说明。在咨询了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后了解到店铺卖给他的这些进口巧克力和红酒不符合我国的销售食品安全标准,事后,赵先生赶紧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但与卖家多次协商没能解决问题,于是赵先生将贸易公司及网购平台告至法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赵先生将全部巧克力和红酒退还给卖家某贸易有限公司,卖家退还货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如果以后遇到类似看不懂说明书或者标识不清楚导致买到有问题的商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当购物平台上的卖家存在侵权行为时,对应的购物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购物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当购物平台未尽到对消费者保障义务的,购物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

像案例中赵先生购买的商品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如果购物平台未尽到对消费者的相应保障责任,赵先生也可以请求追究网购平台的相关责任。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网购中大家习惯去看评价再去选择购买,那该如何去分辨“好评”和“差评”呢?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电子商务法》第17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39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虚假广告、删差评、欺骗、误导消费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电子商务法》第81条,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电商经营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发布虚假广告、有欺骗、误导消费行为的,最高将面临50万元的罚款。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网购中经常会买到假货,电商法如何打击假货维护品牌和消费者权益呢?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至200万人民币的罚款。

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电子商务平台上有店铺售卖假冒的耐克球鞋,耐克在取得有利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对该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如果这时候,电子商务平台仍然置之不理、不采取行动,那么耐克也可以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Q:网友问:前些天在网上购买的绿植,到货时候快递员没有电话联系我们,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几天后驿站告诉我们才知道,想咨询下快递员没用经过我们同意就直接将快递放在驿站的做法电商法管吗?A:

快递员的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快递物流服务的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Q:网友问:暑假旅行,用手机在某购票软件看到了特价机票。但是购买特价机票结算时发现,包含燃油附加费50元和专车接送优惠券80元,并且这个优惠券不能取消,要买特价机票就必须包含专车接送优惠券,以前出行购买机票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想咨询下这种问题怎么办?A: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简单来讲,就是互联网平台应以显著方式让消费者知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默认勾选。如果有违规搭售商品或服务的,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Q:网友问:我是在网上做自产农产品销售的,像我们这种个人销售的还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吗?A:

不需要。卖家是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的,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作为《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例外情形,可无需进行登记。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农家自产土鸡蛋、农户自制手工艺品的个体商户就无需到工商部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网购遇到烦心事该咋办?市商务局上线给你支招

《法治热线》播出时间:

FM88.1咸宁综合广播

17:30-18:00

8:30-9:00

14:00-14:30

网络收听通道:

蜻蜓FM;

云上咸宁APP;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网购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