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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18件衣服旅行拍照后全退货,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信息来源:zgwgw.com   时间: 2020-05-12  浏览次数:4

近日,一则这样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榜首,引起全网热议。

网购18件衣服旅行拍照后全退货,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

据媒体报道,卖家李先生称,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其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理由是不喜欢。”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后来淘宝客服介入,判定买家赢,这让李先生很难理解。

李先因为心里觉得委屈,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想问问原因,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他有些吃惊。对方竟穿着李先生家的衣服在西藏旅游拍照!

网购18件衣服旅行拍照后全退货,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李先生将事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后,买家黄小姐的做法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网购不满意退货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头回见还有人这样操作;也有网友认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

买家:愿意道歉,但自己被“冤枉”了

近日,黄小姐微博发声,称自己用不喜欢的衣服拍了照片确实不对,她愿意真诚道歉,“道歉是因为确实不该有侥幸心理用不喜欢的衣服拍照片,但不是因为一开始想退单,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她还表示,早在5月8日她已经和卖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但店家却一直坚称自己要退回所有的衣服。

在李先生看来,无论黄小姐后续如何解释,她一开始都是要求18件全部退货的。李先生说,5月8日他收到包括黄小姐穿过的5件衣服共14件退货,对其中5件有问题的衣服,黄小姐表示,如果确实有问题,自己就不退了。李先生说,黄小姐只是口头承诺不退货,但是淘宝界面的退款申请并没有撤销。

李先生说,18件衣服收到了14件,其中五件他从买家朋友圈看到过,被穿过,他表示这五件不能退,买家同意了。

“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事件引发热议后,黄小姐个人信息被“人肉”,不停有人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她。在接受完媒体采访后,黄小姐发来一封道歉信,并请求大家不要再让事情发酵了。

网购18件衣服旅行拍照后全退货,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卖家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不只他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这位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目前,淘宝官方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律师:消费者有违诚信

律师表示,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

律师介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次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

也有法律博主在微博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本身是对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的一个规定,若是消费者长期滥用权利,最终只会让法律条文逐渐缩小权力的空间和边界。

网购18件衣服旅行拍照后全退货,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消委君提醒,我们在要求商家诚信经营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诚信消费,只有形成人人实践诚信的氛围,才能构建放心消费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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